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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的形成最早可追溯至1180年,當時出現了所謂的大師(Masters/Magistri),開始在城市裏經營學校,由自己擔任校長,而學校的規模也沒想象中大。教導學生讀拉丁文、寫拉丁文詩、培養學生的鑒賞力(包括一些古典的文學作品、一些論文等)、也教邏輯辯證法等。這種情形有點類似與中國古代孔子開班授課,教導倫理道德。這種形式的學校之所以會盛行本人認為是因爲在這種小班制的上課方式能讓師生之間的關係更近,師生間的瞭解較深,相比于一般學校,老師也能有更多精力,根據個別學生的興趣與能力去進行教導,當時的情形可能會與孔子的理論有些類似,即因材施教,學生能有更多的收穫。

 

        另外,在歐洲古時候,音樂是被以科學、數學、哲學或玄學的角度來看待的,就好比如音樂旋律的產生是因爲弦樂、管樂或打擊樂器能發出不同的聲音頻率,構成一串不同的聲音頻率在人們耳中便是一段旋律了,這進而可以涉及到人耳與腦部的構造。但是在現今單純以科學數學的角度研究音樂已不那麽主流了。多數人想到音樂便會聯想到美學。但我覺得不必太計較音樂到底是較爲偏向美學或科學 ,音樂本身是一個大自然的產物,音樂本身就衹是音樂,就看我們以什麽角度看待它,可是如果單純的以美學或科學來解釋音樂也不準確,那就會陷入我們人類自己創造的理論裏,那不是音樂本身的面貌。任何理論觀點都會有缺陷,相信以後人們能制定出一套更完整宏觀的理論來解釋音樂,讓人們對音樂有著更創新和全面的理解。

 

        18世紀,音樂納入美學的範疇,在這情境下,西方的大學裏會教音樂史,以及古人的音樂理論論文,當時所謂的實用,是指在理論上如何作曲,創造出更優秀的作品,而不是指樂器演奏技巧。其實這兩件事情我們都可以把它視爲實用性質的教育,因爲兩方的知識都可以應用在現實情景裏。在這一方面,我們可以歸納出一條界限,即有關作曲的專業,也有器樂演奏的專業。對於這兩個專業,音樂理論和演奏技巧都分別是對兩方來説具有實用性的知識。

 

        在美國,音樂教育在大學的情況與歐洲有所不同,在大學裏,音樂學院會提供學術與演奏方面的教育。而歐洲的大學裏音樂教育指的衹是學術、樂理方面的研究。相比于歐洲大學,進入美國的大學會有更多的可能性,學生所接觸的關於音樂領域的範圍會更廣,比如作曲專業的學生可以上關於演奏的課程,也可以與演奏專業的學生交流各自對音樂的想法。無形中便能以一個更爲寬廣的角度來認識、看待音樂。

 

        近年來無論電子技術、通訊網絡技術等科技領域不斷發展,人們學習的方式與管道都在不斷拓展,比如現在流行的網絡課程平臺Coursera、MOOC慕課等,甚至是YouTube,都可以學到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現今,我們衹要手邊有一把吉他、一把口琴、一支笛子或任何樂器,就可以在網絡上學習相關的演奏方式,甚至還能在網絡上學習音樂理論,讓想學作曲的人能更好的去編排一首曲子,所以,面對面的傳統授課方式還有存在的必要性嗎?本人認爲還是有必要的,因爲傳統授課的方式有一項優勢——即時反饋,師生能在課堂上有豐富的互動,學生能在其中得到更多的反饋,錯誤能夠及時修正,疑問能夠更快解答。但這衹是理想情況,現實中如果學生沒有在課堂上提問、或教師沒有與學生有更多的互動,那我們的傳統授課方式實際上與網絡授課方式差不多。因此在未來傳統授課若要與綫上授課有所不同,便要增加其不可替代性,專注于更有趣與有效的互動與即時反饋的上課方式,如此面對面的授課方式才會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保證其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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